企业欠款纠纷中如何进行证据收集、举证和诉讼时效

时间:2011-9-15 浏览:

企业欠款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必须需要证据,当事人应该在这之前就应该了解证据收集、举证和诉讼时效这些内容。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分析企业欠款纠纷中如何进行证据收集、举证和诉讼时效。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分析如何证据收集、举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002年开始施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使得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分析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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