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分析债务转移由哪两种方式?

时间:2011-8-8 浏览:

在上海浦东离婚律师法律咨询网之前,已经介绍了合同债务中的如何转移问题,在这里上海合同纠纷律师主要分析合同债务转移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债务转移的协议;第二种:是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债务转移的协议。

债务转移的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债务转移的协议,对于以第一种方式进行的债务转移,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才能发生债务转移的效力。

第二种:是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订立债务转移的协议,但是,对于以第二种方式进行的债务转移,合同法并没有规定发生债务转移效力的条件。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债务转移协议的生效与发生债务转移的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债务转移协议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债务转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发生拘束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效力。可是,已生效的债务转移协议不一定发生债务转移的效力,这种情形类似于已经生效的买卖合同不一定发生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效力。换言之,债务转移的实际发生可能需要依赖于债务转移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转移合同的行为或者需要与其他法律事实(比如债权人的同意)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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